查看正文 随着我国加入WTO,内部审计工作将面临更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内部审计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对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还应开展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国家财经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等。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内审工作,我认为应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
一、主动争取领导支持,不断提高内审工作质量。
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开展内审工作的前提和保障。要使领导对审计工作重视,我认为第一应本着有为才有位的原则,不断提高审计质量。针对本部门的工作性质、特点开展各项审计,通过审计这种监督形式,及时发现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完善管理的建议,从而及时堵塞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以内审的工作成效引起领导的重视。第二在工作中应牢记监督与服务的宗旨,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努力提高审计监督水平,充分发挥审计的综合经济监督职能,围绕领导及职工关心的问题,对每一个审计项目都要审深、审透,审出个真实结果,提出高层次的审计建议,真正起到参谋助手作用。第三是要加强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内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要以“三个代表”为指针,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以强化服务和监督为重点,不断完善内审工作的岗位责任制、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加强内务管理,大胆改革、不断探索,建立健全行为规范、工作规范,只有通过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实现以制度约束人、制度管理人、树立必须这样做的观念,使内审工作得以规范。
二、认真宣传审计法规,增强基层领导的审计意识。
内部审计既服务于领导又有利于基层,它在开展日常审计的同时,要注意宣传扩大现行法律法规的影响,提高全员法制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因此要利用开展审计工作这个机会,加强审计法规的宣传,对被审计单位要充分利用审前调查、下发审计通知书、送达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等机会,向被审计单位领导、财会人员及其他人员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及一些相关规定,为审计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为顺利开展审计项目奠定基础。如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有的被审计领导认为:我一不管钱,二不管帐,只要我自己没有经济问题、没有贪污就行了。内审人员要根据会计法第四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同被审计单位领导讲清楚,作为责任主体,会计行为的主体,并不是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直接替会计人员办事,而是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制约机制,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要了解和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