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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企业的对外经济关系,已经不仅仅是原来的对外贸易、工程承包、劳务输出、代理销售、分销、国家许可、技术转让等方式,而开始纷纷到境外直接投资,从“产品输出”过渡到“资本输出”或“资本运作”。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向海外,联合国贸发会议预测,中国将成为全球第五大对外直接投资来源地。面对经济增长新形势带来的税源变化,我国的相关税收政策由于多种原因,却显得相对滞后。为此,较为系统地研究境外所得税收政策的相关问题,显得尤为必要。
一、资本流动税收政策种类:中性与非中性
资本流动分为资本输入与资本输出两种形式。境外所得税收政策是针对资本输出的所得而制定的税收政策,它既受制于输出国政府对本国资本输出的政策倾向,也受到国际税收政策的影响。这两者共同影响所形成的税收政策有中性与非中性之分。
资本流动中性分为资本输出中性与资本输入中性。资本输出中性要求税法既不鼓励也不阻碍资本的输出,使得在国内的投资者和在海外的投资者的相同税前所得适用相同的税率;资本输入中性则要求位于同一国家内的本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在相同税前所得情况下适用相同的税率,税收协定中的资本无差别要求,实质上就是资本输入中性的体现。
但是一国在对待资本输出中性与资本输入中性方面,在内容上存在着明显的矛盾。一国若强调资本输出中性,就可能偏离资本输入中性;反过来,一国若强调资本输入中性,则又可能偏离资本输出中性。比如资本输出中性要求居住国对其居民的全球所得进行征税,并对外国来源所得的外国税收实行抵免;而资本输入中性则要求居住国对所有的外国来源所得实行免税。因此,资本输出中性与资本输入中性在理论上有着天然的矛盾,无法解决。因而,一个国家究竟应实行怎样的税收政策才能既坚持资本输出中性又符合资本输入中性,属于一个两难的问题。这一理论空隙为一个国家选择符合其自身利益要求的税收政策提供了充分的理由。所以资本跨国流动中的税收中性原则实际上不可能得到严格执行。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资本的社会属性已经不是人们关注的重点,而资本运动所带来的对本国社会经济的影响则是各国政府必须关注的现实。各国政府根据本国资本的存量,都可能分别采取鼓励或限制资本输入、资本输出的税收政策。
一般而言,对资本流动税收政策的选择,首先,取决于该国资本的存量以及 登陆以后免费查看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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