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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产权式经营对很多人来说可能还是个新名词,一般是指酒店将每间客房分割成独立产权出售给投资者,投资者将客房委托酒店经营,取得投资回报,也可获得酒店赠送的一定期限的免费入住权。产权式酒店业主同时兼具消费者和投资者两重属性。作为消费者,客户享受旅游度假的服务,享受餐饮、娱乐、健身等配套优惠;而作为投资者,业主主要取得固定租金收入和经营利润分红收入。
5月中旬,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478号)。该文指出,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根据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彻底明确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分红收入的税收问题。
产权式酒店具有多种类型,国际通用的产权式酒店大致有三种类型:一是时权酒店,即有约定期的使用酒店客房的权利;二是住宅型酒店,即投资者购买后可以先委托酒店经营,到一定期限转为自己长期居住的客居住宅;三是投资型酒店,即作为投资行为,逐年取得约定的回报,并期待着增值回收投资。我们以时权式酒店经营方式为例,来测算税收资金支出的合理节约。
如外地来京经商的夫妇,两人老家都在外地,每年双方家里来京上学求医的亲戚朋友都不少,甚至一些外地来的生意上的重要客户,都需要他们安排住宿。另外,有些节假日,为了放松一下,他们全家也常到酒店享受服务,这一块构成了他们的日常支出,每年有1.5万元左右,时间合计有一个月左右。
经人推荐,他们对酒店产权式经营模式产生了兴趣,酒店经营者提出了两个方案:方案一是如果当年不在房间居住,酒店支付租金2万元和业绩分红(根据酒店近年来的经营情况, 登陆以后免费查看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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