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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怎样的?



  (一)关于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概念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二)关于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要特征

  (1)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以用来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2)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3)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但其中擅自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专指那些被授权制造发票的单位。

  (4)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一般都有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是非法的,但为了牟取暴利仍然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

  (三)关于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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