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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

日期:2000-1-26  文号:辽财税字[2000]43号 43号  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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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1月26日 辽财税字[2000]43号



各市计划委员会、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

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附件:关于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1999年12月29日

财税字[1999]299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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