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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 审计署 监察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2001年地方企业所 得税入库情况再次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税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榭开发区财税局,保税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2001年地方企业所得税入库情况再次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财预明电[200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抓紧向当地政府领导部门汇报,并按此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二OO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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