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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减免政策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在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级人民政府酌情给予免税或减免照顾;

     3、独立矿山应纳的铁矿石资源税减征40%;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的免税、减税规定。

八、土地增值税减免

     1、下列项目经过纳税人申请,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1)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各项规定扣除项目金额20%;

    (2)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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