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税务版 筹划版 会计版
用户: 密码: 验证码: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中央税收政策 > 正文
 

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

日期:2008-2-2  文号:国税发〔2007〕132号  发文单位:


  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约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人):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所长:(签名或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附件2: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参考文本)
(适用于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编号:
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贵单位 (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进行鉴证审核。贵单位的责任,对所提供的与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相关的会计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所鉴证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要求,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
  (主要披露以下内容)
  (一)简要评述与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
  (二)简要评述与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三)简要陈述对纳税人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审核、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
  二、鉴证结论
  经对贵公司 (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申报进行审核,我们确认:
  1.收入总额: 元;
  2.扣除项目金额: 元;
  3.增值额: 元;
  4.增值率(增值额与扣除金额之比): %;
  5.适用税率: %;
  6.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元;
  7.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元;
  8.应补(退)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第14页   第15页   第16页   第17页   第18页

 

名称: *不允许为空
内容:
 
 
 
热点新闻
国家税务总局:以税收政策支持..
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
扎扎实实地做好2008年奥运..
关于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高..
重庆市国税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
财政部、税务总局:农田水利占..
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研发机构已..
青海省召开“税收•..
完善机制 培养人才 提高国际..
肖捷等总局领导分赴各地慰问基..
房企财务总监:新税法下整体税..
今年一季度全国税收收入151..
法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企业享受税前..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连载..
详解《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连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方面..
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就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连载..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范..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连载..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连载..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连载..
主题推广
法规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