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税务版 筹划版 会计版
用户: 密码: 验证码: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中央税收政策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8个中央在京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日期:1999-12-24  文号:国税函[1999]757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十八个中央在京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问题的请示》(京地税二[1999]4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政策国家已作重大调整,为了确保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税法执行的严肃性,现正式通知你局,请示中反映的18个中央在京建设项目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问题,国家计委和国家税务总局曾于1992年联合上报国务院《关于中央、国务院机关办公楼等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有关问题的请示》(计投资[1992]2619号),业经国务院领导同意,予以免征,请根据项目的实际完成投资额对这些项目办理免税手续。

附:十八个项目建设地点(略)

转载此文件

 

名称: *不允许为空
内容:
 
 
 
热点新闻
福建省、福州市两级公安、国税..
国家税务总局部署落实《工作规..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时机是..
邢台市局强化互联网站管理打造..
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
泰兴市国税局实施“局村挂钩”..
钱冠林在全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
山东河南四川农民购买彩电冰箱..
让税收知识和法律之光照亮学生..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两会前夕有关调查显示 投资者..
法规解读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宣传文化优..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监会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连载..
三部门有关负责人就新企业所得..
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税务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解读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教育部:将基础教育工作重点转..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连载..
主题推广
法规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