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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赏。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各国经济走向融合,企业所得税制的趋同化不断发展。调低企业所得税税负、降低税率、拓宽税基、减少优惠使企业所得税更加规范、简便、公平和符合国际惯例,已成为世界各国企业所得税发展的共同趋向。 四、新企业所得税法使内资企业所得税的法律层级得到提高,推进了税收法制建设,符合市场经济法制性、规范性的要求 市场经济的有序性、法制性要求税制建设体现依法治税,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市场经济发展的有序性要求市场主体(企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行为的有序性,使它的经济行为和互相间的经济关系合理化、契约化、规范化,这就要形成一整套保证市场正常运营的规则和制度,形成一整套有利于市场正常运行的外部条件和社会保障。对市场经济的有序性所要求的方方面面,不仅要加以规范化、制度化,更重要的是法制化,建立一整套相应的法律和法规加以保证。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它是在一定的法律规范的保护和约束下,按照一定的规则运行的。市场经济运行的有序性要求坚持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健全税制,完善税法,依法治税。 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是税法至为重要的基本原则,它是民主原则和法治原则等现代宪法原则在税法上的表现。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原则,即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课税要素明确原则和课税程序合法原则,它主张立法机关严格保留课税要素的立法权,主张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经过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符合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和完善税收立法的要求,符合现代市场经济法制化的要求,这也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行政法规创造条件逐步上升为正式法律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 和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立法听证会的召开推进了我国财税立法民主化、科学化的进程一样,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实践对于进一步推进税制统一(如加快推进房产税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等税制的统一),进一步增强我国立法民主化、科学化程度,全面推进我国税收法制建设的意义将是非常深远的。 五、新企业所得税法体现了制度创新,是中国市场经济体制迈向成熟和规范的显著标志 经过几代人的艰苦探索和不懈努力,实行市场经济与建设法治国家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的两大主题,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对深化税制改革和加强税收法制提出了一系列迫切要求,中国税收制度的改革是与整个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相配套的,税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总体配套改革的重点,要建立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税收制度,就要研究这个新体制的本质特点及其目标,准确地把握成熟的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对税制的内在要求。很明显,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通过正是适应了这种要求。 企业所得税作为我国直接税的第一大税种,在促进企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两法”合并是一种制度创新,其直接效应是增加企业的竞争力,长期来看必将促进税制结构和经济结构的优化,为经济增长提供持久的推动力,它的实际效果将会是既提高内资企业的竞争力,又保持改革开放、引进外资的连续性,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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