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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财经日报的记者:我有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关于土地增值税的问题,今天第一季度同比增长85.2%,去年土地清理的工作现在进行的怎样? 第二个问题税改的问题,增值税改革在东北地区试点的一个情况,效果如何? 第三个问题,前一段时间,中国社科院提交了一个社会服务发展报告,说中国的公共服务严重不足,国家税务总局对这件事情有何看法? 李林军: 土地增值税前一段时间在网上有很多议论,主要讲土地增值税是一个房地产新政,对房地产企业好像是加了一个新税,这些议论我认为是不正确的。土地增值税的条例是1993年就发布的,去年我们发的文件是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房地产企业在开发期间不可能把所有的土地增值税计算清楚,有一个预缴,在房地产全部完成销售后有一个清算,这也是我们土地增值税制度的规定,它是一个执行税法的持续性的文件,不是新政。这个文件出台前,有些企业建房的周期比较长,有些实际在滚动开发,一直没有清算。现在我们强调依法清算,各地税务机关督促已经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开发商抓紧对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因此,税款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的比较快。 东北增值税转型改革问题。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具体执行的时间是2004年7月1日,它是在东北地区的八个行业,不是全部。这个改革实际上对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允许抵扣增值税。我说一个数字,2004年的7月1号到2006年上半年,共发生抵扣固定资产税额是93.46亿元,其中抵减欠税4.39亿元,退税59.76亿,合计是64.15亿元,占固定资产税额的60%.东北地区增税转型改革试点的作用,主要是促进了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企业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这对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另外,根据国务院要求,要实施支持中部崛起的政策,其中有一项就是在中部的部分老工业城市也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也就是增加增值税抵扣范围。目前我们正抓紧与财政部制定有关政策执行的办法,预计今年内能够实施这项改革。 公共服务问题。从支出上讲,公共服务是财政的范畴,因为税收是筹集财政收入,税收进入国库后,由财政部门通过预算安排用于公共服务、公共支出。从收入角度讲,税务部门要继续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尽可能地实现应收尽收,为国家公共服务提供更加有力的财力保障。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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