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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减、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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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税贯彻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思想,因此规定的减免税项目比较少。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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