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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产经营的需要,以个人名义(因其贷款手续方便)向金融机构贷款用于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其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而却要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利息所得),这合法?
悬赏分:20 - 提问时间:2006-6-23
为生产经营的需要,以个人名义(因其贷款手续方便)向金融机构贷款用于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其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而却要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利息所得),这合法?
提问者:蓝雪琪
如果楼主找到最好的解决方案,请您点击此处,留下您的宝贵经验!以便其它朋友学习!
最佳答案

按税法规定:利息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br><br><div align="right"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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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Giwaii - 200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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