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诫、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它们取得的目的是使用而不是出售,只有在若干年后报废清理或转让、变卖时才能收回部分现金.简单的说,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的劳动资料才是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