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包括:耗用的人工费用、耗用的材料费用、耗用的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临时设施摊销费用和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薪金、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水电费、办公费
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
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应在期末按一定办法计入成本,常见人工费用比例法和直接费用比例法。
1。如果建造结果能可靠估计,企业可按完工百分比确认合同收入和成本。
2。若不能可靠估计结果,而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可按收回的实际成本加以确认;若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当在发生时立即作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例:3年期的工程为1000万,估计第1年完成30%,第2年80%,预计2年成本为800万
则第一年应为收入=1000*30%=300万,毛利=(1000-800)*30%=60万,则成本为300-60=240万
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2-3年如此类推。
若按实际成本办法:
处理: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实际成本)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
借:应收帐款 (应给付的结算金)
贷:工程结算
借:银行存款 (工程方实际结算金)
贷:应收帐款
期末:完工进度=实际成本/预计总成本
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
合同毛利=(合同收入-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
合同成本=当年确认收入-当年确认毛利
处理: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以后同样类推
参考资料:07年中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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