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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合并为何这么难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8-2-24 1: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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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中国的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两套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制:内资企业税率为33%,外资企业税率为15%,低于发达国家,高于发展中国家。这对于我国引进外国资本、技术和人才起到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也促进了外资企业的发展。但是,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并存的格局,在近些年、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以后正逐渐显露出弊端。 
    据悉,8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要讨论“两税合一”问题。酝酿多年的两税合并虽被一致认为早已时机成熟,技术上也无障碍,却遇到相当大的阻力,因而进程缓慢。人们期待着改革的提速,步子再大一点,速度再快一点。这不仅仅是因为这一改革本是理所当然,更重要的是,对于改革而言,一个好的时机并不容易获得。
    是否应该两税合并
    张曙光(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教授):应该积极地推进所得税的统一
    第一个问题,中国目前还需要不需要外资?我认为这个问题不需要讨论,需要。第二个问题,没有优惠,外资来不来?我说肯定会来。为什么呢?外资现在是争先恐后抢滩中国,优惠的问题并不是人家来的主要原因,如果因为担心外资不来而反对所得税统一,我认为恐怕对中国的形势估计是错误的。我觉得第三个问题倒是重要的,即现在我们的优惠政策是弊还是利,也就是弊大还是利大?这是很清楚的。现在这样一个政策造成的扭曲,市场的扭曲,政府行为的扭曲,以至于其他人行为的扭曲,已经到了必须改变的时候了。不然的话,政府观念转变将是很难的。所以,我觉得大家应该积极地推进所得税的统一。
    马宇(商务部研究院):并税暂不合时宜,就并税谈并税没有意义 
    在目前情况下,在现有税制基础上提高外资企业税率实现并轨,那么对内对外都没有好处。现在外资企业在国内同样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我国的投资环境仍然存在很大缺陷。比如银行贷款方面,即使国有企业还不上债,银行依然会给他们贷款,但是外资企业想要贷款却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可以说给予外资企业税收优惠实际上是对他们的一种弥补,也是为了矫正对内资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优惠待遇所造成的不公平。 
    正确的顺序是先完善市场机制,再取消内外资企业税收差别。大量国有企业垂而不死,政企仍然没有充分分开,对内外资企业的差别待遇在更广泛的领域大量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并税也应当“低并”,即将国内企业税负标准降至目前外企的标准。目前中国的经济现状和经济发展水平,中国面临世界范围的激烈引资竞争,提高外资税率,实行税率并轨,是不合时宜的。
    郝如玉(全国政协委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税收内外不平等弊端明显
    内外资企业适用两套不同税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一个国家的企业所得税分为两种,这在世贸组织里是不允许的,也不符合目前世界各国税制改革的方向和潮流。市场竞争要求公平竞争,税负公平是公平竞争的重要保证。现行这种税负轻重有别的原则,不利于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不利于同国外企业同等条件下的公平竞争。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我国已经有经验和能力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广范围吸引和利用外资。在这种形势下,要使我国经济更紧密地与世界经济融为一体,就必须在遵守国际规则、履行国际义务方面进行法律的强制性约束,包括企业所得税在内的税收法规必须符合世贸组织的要求和我国做出的承诺。
    孙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生导师):在提升吸引外资的竞争优势方面,税收优惠并非决定性因素
    外资对是否进行投资的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政局和法律,其次是市场容量与潜力,再就是要素、禀赋等比较优势,包括劳动力、资源禀赋等。因此,税收优惠在提升吸引外资的竞争优势方面,只是一个辅助性的影响因素,而非决定性因素。税收的优惠政策有一定的吸引力,吸引力不是排在第一位。现在中国产业已经达到了一定的规模,外商有了非常广泛的生存环境,市场经济的土壤已经形成。很多外商投资企业自己也说,只要税收政策是统一的,大家一视同仁,对他来说并没有意见。
    沈健(创维集团新闻发言人):现在到了解除外资超国民待遇的时候了
    33%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太高了,我们企业感觉负担很重。现在外资已经占据了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在有些行业甚至已经占据了垄断地位,民族品牌越来越少,现在到了解除外资超国民待遇的时候了。
    国家在一些关键性的产业和技术上对外资实行特殊优惠可以理解,但是一些竞争充分、技术成熟的行业再对外资企业有特殊优惠,就会损害民族企业的竞争实力,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中国已经是世界上比较开放的国家了,内资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非常大,不平等的税收负担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利润水平和发展后劲。就像中国的彩电生产规模虽然已经是世界第一,但是企业利润水平低,企业员工的收入十年以来几乎没有变化。
    两税合并的障碍在哪里
    高培勇(中国社科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阻碍两税合一最重要的原因是利益割据问题
    税制改革的方案大致已经确定了。往何处走、怎么走、可以承受到什么地步、应当把握哪些细节,都已经有了。但是,在什么条件下能够拿出来,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税制改革的成败目前系于两税合一,而阻碍两税合一最重要的原因又是什么呢?是财政减收问题吗?不是。是阻碍了宏观调控吗?也不是。最重要的是利益割据问题。其实,不只是税制改革,解决利益割据问题是决定中国所有改革能不能顺利推进的重要问题。改革要攻坚,攻的就是既得利益的坚壁,如果真正能突破这个坚壁,两税合并就可以启动了,整个税制改革的棋就能下活,否则,就是一盘死棋。
    俞光远(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利益的纠结是致使两税合并进程缓慢的重要原因
    这么一个利国利民的改革新举措为何几经蹉跎,争论达6年之久而迟迟未能出台呢? 这是因利益集团百般阻挠造成的,是跨国公司、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在博弈。由于某些部门和地区的反对,去年已经错过向人大常委会递交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机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与商务部之间的意见不统一,仅仅是制约内外税合并的因素之一,地区利益的纠结也是致使两税合并进程缓慢的重要原因。引资是地方政府的重要政绩之一,一旦因为丧失税收优惠而导致引资不利,势必引起地方的不满。首先要解决好地区的利益问题,“两税”才能真正有望合并。
    李雨时(商务部研究员):商务部从来没有谁反对过两税合一的建议
    大家一直认为商务部反对合并。我参加过商务部的若干会议,从来没有谁反对过两税合一的建议。我个人的看法,两税合一这个命题本身,从长远来看肯定是对的,给各类企业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但要考虑几个问题。国际资本流动主要是在发达国家之间,而发达国家比如英美之间,不需要什么政策,因为它们的人文环境、投资环境,包括科技环境、法制环境都比较适当。而作为发展中国家,可以说绝大部分都有优惠政策来吸收外国资本。目前中国还是需要外资的,因为外资不仅带来技术,关键是给中国引进了市场经济,这个靠国企很难做到。没有这种外部推动力,中国市场经济形成是相当困难的。
    杨元伟(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合理策略安排化解阻力
    尽管实施增值税转型和企业所得税制度的统一,会对财政收入带来一定影响,但不足以成为推迟改革的理由,只要有合理的策略安排就可以很好地统一起来,从而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应该在财政资源配置中统筹考虑税制改革成本,通过合理预算安排,消化税制改革对财政收支的影响。
    沈钰文(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中国业务执行合伙人):税法统一并不会改变外资在中国的投资意向
    从我接触的外国投资者来看,他们普遍认为中国市场在未来5到10年充满诱人的投资机会,这已经是他们董事会上最为关注的事情了。中国逐步透明的政策环境和可预期的投资回报,足以抵消取消税收优惠所带来的冲击。
    外资对于两税合并早有认识,它们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反映自己的意见,一方面也作着全球投资战略的调整,而加快落实对中国的投资项目就是最核心的做法之一。因此,对于创业投资企业,今后国家将按照投资的行业来确定相关税率,所以对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没有影响。相反,仍有一定的好处。税法统一后将比较稳定,使得投资决策更容易,不会再考虑税率变动的因素。外资加速投资中国的主要原因,其实是看中了中国潜力巨大的市场。所以税法统一并不会改变外资在中国的投资意向。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某官员:西部两税合并应迟于东部
    西部大开发5年来,中央投入近万亿元财政资金支持,但西部每年也上交中央税收500多亿元。应该跳出补贴经济思路,用更多的优惠政策来扶持西部自我发展壮大。希望刚刚感受到外资气息的西部,在所得税并轨上应迟于东部30到50年,这样有利于促进东西部协调发展。   
    两税合并到底何时实现
    贾康(国家财政部研究所所长、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问题研究课题组负责人):所得税并轨面临良机,机不可失,越快出台越好
    所得税改革方案已酝酿多年,目前是所得税并轨最好时机。一是国家财政强劲增长,使税制改革获得了操作空间,增强了相关各方的承受力;二是所得税改革可与增值税转型联动,降低改革成本;三是对外资优惠政策的调整有利于缓解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是关系到今后中国内资企业总体竞争力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目前,所得税并轨面临良机,机不可失,越快出台越好!
    李晔鸿(《关于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提案》主要发起者之一、民建中央财经委秘书长):不要贻误了改革的最佳时机
    两税合一是一种制度创新,直接效应是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长期来看必将促进税制结构和经济结构的优化,从而为经济增长提供长久的推动力。如果只是囿于个别部门和地区的利益,而贻误了改革的最佳时机,我们将会为此付出沉重的改革成本。从这个角度看,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已刻不容缓。我们可以接受5至10年的过渡期,但是必须尽快打破胶着的状态! 
    马秀红(商务部副部长):实施内外资“两税合一”的时机已到
    当然,整个“两税合一”的方案还是在讨论过程中。我个人认为,现在应该是“两税合一”得以实施的一个时机了。企业所得税一旦有所改变,必然将对原来依循的规定所做的一些方案有影响。在整个所得税调整的过程中,政府各个部门会给予企业合理的过渡期。
    楼继伟(财政部常务副部长):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合并问题,目前财政部已经开始进入程序
    目前,尽管我国土地、水及水面、矿产资源等自然生产要素的人均占有量很低,但是浪费现象却十分严重。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自然生产要素的价格远低于可持续的利用成本。针对这一问题,财政部将在相关领域,着力推行制度创新,形成各种生产要素正常流动的通道,让市场更好地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手段之一,加快税费体制改革,将资源的使用权量化到税费体制中,理顺自然资源的价格,舒缓资源的约束,改善因不合理占用和使用造成的收入分配不公。企业所得税改革和增值税转型近期将有所加快,特别是全国人大宣布8月份开始审议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合并问题,目前财政部已经开始进入程序。
    金人庆(财政部部长):目前没有时间表
    对于两税合并,财政部也一直在研究推动尽早统一,由此减少的财政收入将通过其他方面的增收来解决。一直以来,外界认为有关政府部门担心政绩、GDP增长、财政收入受到影响,所以导致两税合并一度搁浅。两税合并后肯定会让财政减收嘛!要解决这个问题,当然是靠增收了。解决内外资企业两套税制的问题早就有了成熟思路。财政部一直在研究并努力推动两税合一问题的早日解决。但(解决这个问题的进程安排)目前没有时间表。
    王裕康(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两税合并”最快有望2008年执行
    目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有关“两税合并”的改革方案,按立法程序积极推进此项改革。如果“两税合并”方案明年在全国人大能够通过,执行起来还会考虑有一年的过渡期,估计最快2008年就可以执行。
    何奇峰(赛迪顾问战略与投资咨询事业部高级分析师):两税合并是系统工程需要强势推进
    目前推行两税合并是存在许多实际困难的。首先,两税合并的前提是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市场经济平等原则。如果承认这一原则,那也就表明引进外资的其他诸如土地出让优惠、税收返还、人才引进等优惠政策也应当与内资企业看齐。这与大部分地区仍以政策优惠吸引外商投资,实现当地经济发展的做法相抵触。其次,两税合并,税收征管难度会加大。再次,两税合并牵涉财政、税务、商务、海关、地方政府等众多政府机构,其间的权力和利益博弈关系复杂,除非有强势领导或者部门牵头实行,否则两税合并将不能带来理想中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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