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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新育:中国外资政策调整不是排外而是规范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8-2-24 1: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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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9月8日就要开始实施,这份《规定》与外资垄断之争、两税合一、两会代表要求制约外资并购、凯雷—徐工并购案掀起轩然大波、政府发布政策限制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等,一起引发了国外对中国经济开放政策的质疑。对此,商务部研究院梅新育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定》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对外资并购在加强规范的前提下适度发展,而不是排外;中国仍然在渐进有序地扩大对外开放,外资政策调整的目的不是关闭中国市场,而是为了给内外资企业创造平等良好的环境。
    梅新育指出,我国外资并购已经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不仅扭曲市场秩序,某些问题还对国家经济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美国私人股本基金凯雷投资集团入股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控股徐工集团的交易被陆续揭露出许多极不正常的东西,充分显示了中国政府规范企业并购市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管理部门实际上面临两项选择:要么是继续放任自流,直到最终造成重大事件而走向另外一个极端;要么是主动强化规范,实现可持续发展。显然,后者更符合我们的期望。”他说。
    梅新育认为,《规定》第四章“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是中国外资并购法规的一大进步,换股并购方式在中国从此有法可依,已经在中国得到广泛使用的离岸公司方式将逐渐从游离于监管之外被纳入监管之中,其中涉及的资产流失、假外资等问题将逐步得到管理。
    不少梦想海外上市的企业抱怨《规定》阻碍了海外上市的红筹路径,对此,梅新育指出,证监会介入审批(第四十条)等条款无疑是提高了海外上市的门槛,第二十九条事实上等于禁止企业在场外柜台交易系统(OTCBB)购买壳公司,但有关企业有必要认识到:宽松的规则在一定条件下好于严格的规则,但有规则无论如何也好于无规则,因为后者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无法规避也无从合理衡量。而且,对于能够通过审查实现海外上市的企业而言,较高的门槛等于是提高了他们的价值。至于那些抱怨上述条款害得他们不能在OTCBB购买壳公司的企业,他们如果是真心想要融资,不妨看看这种做法的真实成本和收益,看看先行者的成功率究竟有多少,而不是中介说什么自己就相信什么;如果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转移资产,那么,这样的目的本来就是政府应当限制的。
     对于政府限制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梅新育认为,在中国房地产市场运作高度不透明、市场操纵行为盛行、价格泡沫日益膨胀、房地产空置面积与日俱增的背景下,外资持续大规模流入境内房地产市场,助长了房地产价格泡沫,加大了我国国际收支失衡和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并提高了国内金融体系的潜在风险,而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87个成员中有137个成员对外资投资房地产实施管制,那么,为了防止已有过热风险的中国宏观经济翻车,国家在这个方向上与国际惯例接轨,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中国外资政策调整的目的不是关闭中国市场,而是为了纠正注定不可持续的偏颇招商引资方式,为内资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不是为了驱逐、限制所有外资,而是要加强筛选,限制外资中的刁民,为良民创造更好的环境,避免劣币驱逐良币。中国的对外开放基本方向没有发生变化,但中国必须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改善对外开放的效益。”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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