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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下文简称(制度》)规定,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一共八项,按照列支的渠道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计入管理费用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第二类是计入投资收益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第三类是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八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体现了稳健性原则,满足了会计信息高质量的要求。相应地,(企业会计准则一现金流量表》(下文简称准则)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规定在净利润基础上加上“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假定某企业年度内对八项资产都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是否计提额一律在挣利润的基础上要全部加回呢?如果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在以后持有期间价值得以恢复,在现金流量表中应如何列示呢?笔者认为,这应对具体情况作出不同的分析处理。 一、计入管理费用的资产减值准备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示 1.坏账准备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示 (1)坏账准备的计提业务 (制度》规定,企业提取坏账准备,当本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时,应按其差额提取,借记“管理费用一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按照《准则》规定,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坏账准备)”项目中列示正数:当本期应提数小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管理费用一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坏账准备)”项目中列示负数。 (2)坏账损失的确认业务 企业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例1:企业在2004年5月15日确认坏账损失50000元。 会计处理如 借:坏账准备50000 贷: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50000 这类业务未引起现金的流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零。而在补充资料中,该业务引起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50000元,其他项目未发生变化,导致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50000元。很明显,与实际不符。因此应调整补充资料的列示,在反映经营性应收项目变化的同时,反映坏账准备的减少,列示金额-50000元。 (3)已确认坏账损失的收回业务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例2: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30000元,本月收回。 借: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30000 贷:坏账准备30000 借:银行存款30000 贷: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30000 从会计处理可以看出,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以后又收回,引起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增加,主表中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金额30000元。按照准则的规定,在补充资料中,经营性应收项目一增一减,金额为零,净利润和计提坏账准备未发生变化,导致补充资料中经营性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零,与实际产生的现金流量30000元不相符合,因此在补充资料中在反映经营性应收项目变化的同时,应列示坏账准备增加30000元。 (4)已提坏账准备的债务重组业务 制度规定,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时,如果该应收债权已经计提了坏账准备的,则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是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扣除坏账准备后的净额。 例3:企业应收华光厂货款100000久欠不能收回,企业已提坏账准备3000元。现进行债务重组,收回现金80000元。企业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80000 坏账准 3000 营业外支出 17000 贷:应收账款一华光厂 100 000 这项业务引起了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增加80000元按照准则规定,补充资料中“净利润”金额为—17 000元,是债务重组损失,“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金额为100 000元,其他项目未发生变化,导致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83 000元。很明显,与实际不符,因此应调整补充资料的列示,在反映经营性应收项目变化的同时,应反映坏胀准备的减少,列示金额—3000元。 因此,对于坏账准备业务,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不能仅仅调整计提的坏账准备项目,还应调整坏账准备的其他增减业务。通过坏账准备上述四类经济业务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将补充资料中“计提的坏账准备”项目改为“坏账准备增加(减:减少)”项目。经过这样的修改,现金流量表主表和附表经营活动的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才能与实际情况一致。 2.存货跌价准备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示 存货跌价准备业务包括: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存货价值恢复后的转回、处理存货时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业务 期末,企业计算出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管理费用一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由于该类经济业务未引起现金流量的变化,因此应将计提数加回到净利润中,在补充资料“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项目中列正数。 (2)存货价值恢复后的转回业务 如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已计提的跌价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管理费用一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该类经济业务同样未引起现金流量的变化,因此应将冲提数加回到净利润中,在补充资料“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项目中列负数。 (3)处理存货时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 当企业销售存货或以存货偿还债务时,如果处理的存货已经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应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如企业结转已销售原材料的成本4300元。该材料已提存货跌价准备700元。 从会计处理可以看出,该项业务未引起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变化。按照准则的规定,补充资料中“净利润”金额为—3600元,是原材料的成本扣减存货跌价准备后的差额;“存货的减少(减:增加)”金额为4 300元,其他项目未发生变化,导致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700元。很明显,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零不符,因此应调整补充资料的列示,在反映存货项目变化的同时,应反映存货跌价准备的减少,列示金额—700元。 因此,对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业务,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不能仅仅调整计提或冲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项目,
还应调整存货跌价准备的其他增减业务。通过存货跌价准备上述三类经济业务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将补充资料中“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项目改为“存货跌价准备增加(减:减少)”项目。经过这样的修改,现金流量表主表和附表经营活动的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才能与实际情况一致。 综合坏账准备业务和存货跌价准备业务的分析结果,应将补充资料中“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项目改为“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增加(减:减少)”项目。 二、计入投资收益的资产减值准备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示 《制度》规定,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在计提时计入当期的投资收益。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业务包括:各项准备的计提、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转回、处理资产时减值准备的结转。 从会计处理可以看出,无论是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和委托贷款的计提业务、转回业务还是处置业务,都属于企业的投资活动,不会导致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发生变化,因此主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零。但由于将投资活动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了“投资收益”科目,势必引起净利润的变化。为了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应调整投资收益或损失项目。如果按(准则)规定,在对净利润进行调整时,一方面在“加:投资损失(减:收益)”项目将投资损失加回净利润;另一方面在“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将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加回净利润,势必造成重复调整。 因此,对这三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设“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项目,直接从“投资损失(减;收益)”项目中予以调整。 三、计入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减值准备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示 《制度》规定,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是投资活动产生的,在计提减值准备时计入了“营业外支出”科目。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业务包括:三项准备的计提、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转回、处理资产时减值准备的结转。由于这三项准备的计提及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转回业务都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反映,势必引起净利润的变化,因此应通过“计提的长期资产准备”项目进行调整。而对于处理资产时减值准备的结转业务,未引起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变化,处置长期资产所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已经在调整项目“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中列示。因此,对这三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列入“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项目中予以调整。 四、简要结论 1.对于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业务应设置“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增加(减;减少)”项目予以调整。 2.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业务在发生时计入了“投资收益”科目,且“投资损失(减:收益)”项目属于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的调整项目之一,因此,对这三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设“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项目,直接从“投资损失(减:收益)”项目中予以调整。 3.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三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列入“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项目中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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