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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在分析现行代销业务会计处理不足的基础上,以实例的方式提出了完善建议。 【关键词】代销会计处理 代销业务属于企业特殊销售业务之一,财政部出台的收入具体会计准则及现行有关会计专业教材中均假设委托方和受托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义务人,对其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研究,但实际工作中,委托方和受托方既可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义务人,也可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义务人,当委托方和受托方均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义务人时,如何对其进行会计处理,收入具体会计准则中对此情况未作明确规定,有关会计专业教材中也未有研究,因此,有探讨的必要。本文结合实例,仅就委托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义务人,受托方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义务人情况,对其会计处理问题进行探讨。根据收入具体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委托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义务人,受托方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义务人情况下代销业务的会计处理应区分视同买断与收取手续费两种方式分别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视同买断方式的会计处理 例1:2001年1月1日,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义务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与B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义务人,适用的征收率为6%)签订代销协议,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该商品不含税的协议价为60000元(含税的协议价为70200元),成本价为50000元,B企业确定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80000元(含税的销售价格为84800元);5月1日A企业收到B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普通发票金额为70200元;5月15日,A企业收到B企业按合同协议价支付的货款70200元存入开户银行。 (一)委托方A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 1. 1月1日,将甲商品交付给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50000 贷:库存商品50000 2. 5月1日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法70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 借:主营业务成本50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50000 3. 5月15日,收到B企业按合同协议价支付的货款70200元时: 借:银行存款70200 贷:应收帐款—B企业70200 (二)受托方B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 1. 1月1日,收到甲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70200 贷:代销商品款70200 2. 实际销售甲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84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4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70200 贷:受托代销商品70200 借:代销商品款702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70200 3.5月15日,按合同协议价支付给A企业70 200元货款时: 借:应付账款70 200 贷:银行存款70 200 二、收取手续费方式的会计处理 例2:2001年3月1日,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义务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与B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义务人,适用的征收率为6%)签订代销协议,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该商品不含税的协议价为10 000元(含税的协议价为11700元),成本价为8000元,B企业为其代销,并按该商品不含税销售价格的10%收取手续费,并进行代扣;6月1日A企业收到B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普通发票金额为11700元;6月15日,A企业收到B企业按合同协议价支付的货款10 700元存入开户银行。 (一)委托方A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 1. 3月1日,将甲商品交付给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8000 贷:库存商品8000 2. 6月1日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8000 3. 反映代扣手续费1000元时: 借:营业费用—代销手续费10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1000 4. 6月15日,收到B企业按合同协议价支付的货款净额10 700元时: 借:银行存款10 7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10 700 (二)受托方B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 1. 3月1日,收到甲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11700 贷:代销商品款11700 2. 实际销售甲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117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11700 借:代销商品款11700 贷:受托代销商品11700 3. 反映代扣代销手续费1000元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 4.6月15日,按合同协议价支付给A企业10700元货款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10 700 贷:银行存款10 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