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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中长期借款核算的变化分析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6-22 15: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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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六个方面分析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长期借款核算的变化。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 长期借款
  
  为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和2004年4月27日分别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有关企业于2001年1月1日和2005年1月1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较,内容基本相同,但也存在着不少差异,本文仅对两种会计制度中长期借款核算的差异问题作一比较。笔者认为,《小企业会计制度》中长期借款核算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整了借入长期借款的核算内容
  
  《小企业会制度》在“长期借款”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二条中规定:“小企业借入的长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而《企业会计制度》在“长期借款”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二条中规定:“借入的长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两者相比较,《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取消了借入长期借款借记“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核算项目,调整了借入长期借款的核算内容,体现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用性。
  
  二、取消了债务重组的核算规定
  
  《小企业会计制度》在“长期借款”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未规定小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的核算问题,而《企业会计制度》在“长期借款”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三条中详细规定了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的核算问题,两者相比较,《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取消了债务重组的核算规定,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结构体系相对应(债务重组在《小企业会计制度》第一部分总说明第十三条中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体现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核算内容前后的一致性。
  
  三、删除了划转或无需偿还长期借款的核算规定
  
   《小企业会计制度》在“长期借款”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未规定小企业将长期借款划转出去或无需偿还的长期借款直接转入资本公积的核算规定,而《企业会计制度》在“长期借款”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条中规定:“企业将长期借款划转出去,或者无需偿还的长期借款,直接转入资本公积,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两者相比较,《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删除了划转出去或无需偿还的长期借款的核算内容,更加精简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长期借款的核算内容。
  
  四、减少了借款费用的核算项目
  
   《小企业会计制度》在“长期借款”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三条中规定:“小企业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是指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而《企业会计制度》在“长期借款”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五条中规定:“企业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是指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两者相比较,《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取消了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两项核算内容,减少了借款费用的核算项目,减轻了小企业财会人员的核算工作量,体现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核算内容的简便性。
  
  五、省略了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问题
  
  《小企业会计制度》在“长期借款”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未规定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如何计算问题,而《企业会计制度》在“长期借款”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五条第(二)款第2小点中详细规定了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问题,两者相比较,《小企业会计制度》中省略了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问题,减轻了小企业财会人员的职业判断与繁琐的计算工作,体现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核算内容的简化性。
  
  六、修改了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条件
  
   《小企业会计制度》在“长期借款”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三条第(三)款中规定:“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资产已经达到购买方或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状态。
  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2.所购建的固定资产与设计要求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3.继续发生在所购建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几乎不再发生。”而《企业会计制度》在“长期借款”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六条中规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到购买方或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认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2)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
  (3)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两者相比较,《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取消了一项内容,修改了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条件,体现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核算内容的简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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