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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退回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后不同的会计处理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6-22 15: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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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中,涉及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业务可能发生于企业年终审报纳税汇算清缴之前或之后,加之企业所得税业务的核算方法的不同,其会计处理不尽相同。
  【关键词】销售退回 所得税 汇算清缴 会计处理
  
  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其相关的收入、成本等一般应直接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及成本。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涉及的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报告年度相关的收入、成本等;按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只要购货方提供适当的证明,可冲减退货当月的销售收入。企业年终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前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应作为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企业年终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因资产负债表日后销售退回可能涉及报告年度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前或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企业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销售退回,其所涉及的会计处理及对所得税的影响如图所示:
  
  其所涉及的会计处理及对所得税的影响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涉及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则应按资产负债表日后有关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的收入、成本等,并相应调整报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报告年度应交的所得税。
  例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4年4月25日,甲公司200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报出。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汇算清缴日为2004年2月25日。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提取法定公益金。甲公司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其中按应收账款余额5‰计提的坏账准备可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04年2月2日,甲公司于2003年11月赊销给乙企业的一批产品因发生质量问题而退回,同时收到了增值税进货退出证明单。甲公司销售该批产品的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销售成本为8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0万元,退回商品已经入库,已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若甲公司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则会计处理如下:
  
  
  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涉及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但在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虽然销售退回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但由于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尚未批准报出,仍然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其销售退回仍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并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的收入、成本等;按照税法规定在此期间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交所得税的调整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
  (1)对于报告年度所得税费用的计量应当依据企业采用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分别确定
  ①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的,对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至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属于报告年度销售退回的所得税影响,不调整报告年度的所得税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
  例2: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4年4月25日,甲公司200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报出。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汇算清缴日为2004年2月25日。甲公司2003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提取法定公益金。甲公司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其中按应收账款余额5‰计提的坏账准备可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04年3月2日,甲公司于2003年11月赊销给乙企业的一批产品因发生质量问题而退回,同时收到了增值税进货退出证明单。甲公司销售该批产品的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销售成本为8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0万元,退回商品已经入库,已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的,应按照可调整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属于报告年度的销售退回对报告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金额,借记;“递延税款”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科目。即,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后至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属于报告年度销售退回的所得税影响,应相应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的所得税费用。
  例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4年4月25日,甲公司200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报出。甲公司所得税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汇算清缴日为2004年2月25日。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提取法定公益金。甲公司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其中按应收账款余额5‰计提的坏账准备可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04年3月2日,甲公司于2003年11月赊销给乙企业的一批产品因发生质量问题而退回,同时收到了增值税进货退出证明单。甲公司销售该批产品的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销售成本为8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0万元,退回商品已经入库,已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后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对本年度所得税费用计量的影响,应视所采用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分别确定:
  ①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的,在计算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按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减去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至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销售退回影响的报告年度利润总额的金额,作为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按本年度应交的所得税,确认本年度所得税费用。
  ②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的,在计算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时,应同时转回因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至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属于报告年度的销售退回相应确认的递延税款金额。企业应按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减去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至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销售退回影响的报告年度利润总额的金额,作为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按应纳税所得额和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本年度应交的所得税。企业应按本年度应交所得税加上本年度转回的报告年度销售退回已确认的递延税款借方金额,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同时转回有关的递延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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