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租赁渡财务危机 2004.01.21
在SARS影响下,航空公司普遍遭受重创,现金流不足问题非常突出。眼下中期财务报表即将亮相,若为躲过暂时的灾难而引入经营性租赁模式,将能使财务报表大为改善
近日,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一家国内航空类上市公司签订了一笔巨额“出售回租”合同,标的物是一架价值为5亿元人民币的干线飞机;合同期限3至5年,租息略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出售回租”也称“售后回租”、“回租赁”或“回租”,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融资租赁交易方式。其特殊之处在于,承租人和出卖人是同一主体———承租人(航空公司)把自有的飞机卖给租赁公司,然后再将飞机以租赁的方式从租赁公司租回来。
按照会计法则,这笔交易属于航空公司的表外(即不记入航空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业务;亦即航空公司通过出售回租得到了自己需要的现金,但并未改变航空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在财务报表中,体现为航空公司的固定资产减少而现金流增加,租金不体现为负债,但需在表外列明。因此,业内通常称这样的方式为“表外融资”。按照有关财务准则,只有经营性租赁才可体现为表外融资,并达到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财务报表的目的。
除了改善资产负债表,“出售回租”的另一优势,是航空公司最高可按租赁标的物100%甚至高于账面净值的合理溢价进行融资。当然溢价的条件要根据飞机的营利性和保值性而定,并经过专业机构评估。但溢价要与标的物的实际价值大致相符,否则就会有作假账的嫌疑。
在出售回租的业务中,租赁公司利润空间则在于租期满后飞机的残值处理。
例如飞机的使用寿命是25年,先租出去10年,在这10年内,租赁公司已经收回了大部分成本;而租期满后,还可以按飞机原值60%—70%的价格把飞机卖掉,丰厚的利润空间恰恰在于飞机的残值处理上。
事实上,中国的航空公司高负债、高运价、高成本状况比较严重,多数已较难从银行获得更多的贷款以拓展业务。而国内金融租赁公司近年来的崛起,正为航空公司打开了一个新的融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