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正文 (现仅就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的房产征税、地产不征税) ◆ 纳税义务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交纳,产权出典者,由承典人交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者,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报交。 ◆ 计税依据:按每年帐面折余价值为计税依据。 ◆ 税率:依房价计征者,年税率为1.2%;依房租计征者,税率为12%。 ◆ 纳税申报:房产税全年税额,按半年各交纳一次,上半年于3月份内交纳,下半年于9月份内交纳。 转载此文件
(现仅就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的房产征税、地产不征税) ◆ 纳税义务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交纳,产权出典者,由承典人交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者,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报交。 ◆ 计税依据:按每年帐面折余价值为计税依据。 ◆ 税率:依房价计征者,年税率为1.2%;依房租计征者,税率为12%。 ◆ 纳税申报:房产税全年税额,按半年各交纳一次,上半年于3月份内交纳,下半年于9月份内交纳。
转载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