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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吉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甘肃、青海、陕西、宁夏、新疆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审计机关人才及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审计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促进西部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根据2005年度培训计划,审计署今年将举办两期西部地区市(地)、县审计业务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西部十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湖南、湖北、吉林等部分地区的市(地)、县审计机关业务骨干。请各单位侧重安排地域较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市(地)、县两级审计局45岁以下的审计业务骨干参加,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目的
本次培训将结合“严谨细致,提高审计质量”年活动的要求,帮助学员更新审计理念,掌握政策法规、熟悉技术方法,提高依法审计能力。
三、培训内容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二)经济责任审计;(三)审计技术与方法;(四)信息化在审计中的应用;(五)审计署5、6号令的执行;(六)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七)效益审计的程序与方法;(八)审计案例分析。
四、培训方式
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互动研讨、对口参观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参加培训的每位学员须在结业前提交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体会。
五、培训费用
学员只承担往返交通费用,其他费用由审计署承担。
六、培训报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接此通知后,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和资格要求确定本地区参加培训班的人员,认真填写《审计署审计干部培训班学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由人事部门于4月7日前将两期培训班登记表报审计署审计干部培训中心培训处。
七、联系办法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5号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电话:(010)68309156(传真)
八、报到时间、地点
审计署审计干部培训中心审核同意各单位所报的参训人员名单后,通知学员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准时到培训地点报到。
第一期培训班(4月13日报到)
地点:苏州市审计干部培训中心(苏州市东吴北路县前街58号)
联系电话:(0512)65252349(总台)13506136889(手机)
联 系 人:黄 诚
第二期培训班(5月10日报到)
地点:江苏省南京审计学院管理干部学院(南京市北圩路77号)
联系电话:(025)86585207、86585205
联 系 人:王鲁平
附件:1.审计署西部地区审计干部培训班名额分配表(略)
2.审计署审计干部培训班学员报名登记表(略)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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