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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中国境内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除外),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这些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 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也应一律按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季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厦门市实行15%的特区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预缴,年度终了后4 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会计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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