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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6-3-8 文号:国税发[2006]32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税收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税,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今年四月开展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第十五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税法宣传,营造良好治税环境
        今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大力加强税法宣传,普及税法知识,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
        税收宣传月活动要做到重点突出。第一,突出宣传税法、税收政策和办税服务的内容。以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重点,加强办税服务、税法咨询和纳税实务知识的宣传,既要使纳税人进一步明确依法纳税是应尽的义务,又要使纳税人充分了解和掌握如何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提高税法宣传的质量和水平。要开展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宣传,如:个人所得税、涉及房地产领域的税收政策、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税收政策和全面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政策等;要加强对新出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使全社会特别是广大纳税人能够及时、便捷地获知税法,为纳税人学法、用法和守法创造条件。第二,突出宣传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内容。加强税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的宣传,让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收在为各级政府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提供财力保障,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宣传税收对满足和提高公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质量的作用,增强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第三,突出依法诚信纳税的要求。大力开展税务机关依法治税、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及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宣传,加大对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有选择地向社会公布一批涉税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震慑犯罪行为;同时,对纳税信誉较好的纳税人,也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以增强全体公民的纳税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诚信纳税的荣誉感和积极性。
        二、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扎实开展各项税收宣传活动
        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讲求实效。要围绕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行之有效、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增强宣传效果。宣传月期间,总局将举办一系列活动,各地要积极配合总局搞好各项活动的落实,参照总局的活动项目安排,结合当地情况,认真安排好本地区的税收宣传月活动。
        (一)组织好税收宣传月启动活动。总局将召开有企业家、专家学者和社会名人参加的“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座谈会。各级税务机关要采取适当形式,开展好本地的启动活动,为税收宣传月造成一定声势。
        (二)突出个人所得税宣传。中央电视台将就个人所得税问题采访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并制作访谈节目。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做好宣传释疑工作。
        (三)曝光涉税违法案件。总局拟于4月下旬召开新闻发布会,曝光一批涉税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进行深度报道。各地也要适当曝光涉税违法案件,同时要表彰依法诚信纳税典型,加强舆论引导。
        (四)播放税法电视系列专题片。总局将制作22集税法电视系列专题片《马斌说税》。该片以FLASH动漫、采访和主持人解说等形式解读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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