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审计署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加强司处级领导干部廉政监督工作规定》的通知
热点新闻
  • 新企业所得税法推动税制建设向高层次
  • 国家税务总局机关紧急为南方灾区募捐
  • 全国个税申报延至4月2日自行申报人
  • 北京涉奥纳税人可享受办税专用通道
  •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听取中央纪委、中央
  • 以微笑换成效,以工作换合作,以诚意
  • 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管理办法出台
  •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扎实做
  • 个税申报不必急于求成
  • 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19日
  • 国务院出台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汶川
  • 中国税务报:崔俊慧代表:尽快完善税
  •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
  • 应将农业税条例废止日设定为“农民节

  • 百度主题
     
     
    审计署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加强司处级领导干部廉政监督工作规定》的通知
    日期:2003-12-22 文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现将《加强司处级领导干部廉政监督工作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司处级领导干部廉政监督工作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领导干部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正确行使审计监督职权,现制定署机关和派出机构司、处级领导干部廉政监督工作的规定如下:

        一、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第一条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审计署当年部署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重点工作,各单位要召开司、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第二条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会前,要充分准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会上,对存在的问题,要严肃认真地进行自查自纠;会后,向署作出书面报告。

        第三条  驻署纪检组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派人参加有关单位的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第四条  在民主生活会上,司、处级领导干部要有侧重地对照检查以下问题:

        (一)执行《廉政准则》和审计纪律的情况,检查有无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和审计纪律的问题;

        (二)执行不准收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情况,检查有无违反规定收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问题,有无到被审计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费用的问题;

        (三)执行审计署关于严禁通过社会审计组织获取非法收入规定的情况,检查有无向会计(审计)师事务所介绍审计业务获取好处费的问题;

        (四)执行审计署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五不准”规定的情况,检查本人配偶、子女有无违反规定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问题;

        (五)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审计署其他有关廉政规定的情况,检查有无违反规定的问题。

        第五条  各单位对司、处级领导干部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审计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提出纠正、处理意见,并落实整改措施。

        二、廉政谈话

        第六条  驻署纪检组对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署机关各单位和派出机构对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定期进行廉政谈话。

        第七条  谈话内容: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第1页     第2页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评论 论坛 留言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