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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情形下个体工商户应设置复式账
    日期:2007-11-9 15:05:00 文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复式账:

        (一)2人(含2人)以上合伙经营且注册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的;

        (二)请帮工5人(含5人)以上的;

        (三)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15000元以上或者月销售收入在30001元以上的;

        (四)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建立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及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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