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公司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通知
热点新闻
  • CCTV新闻联播:我国调整个体工商
  • 中国税务报:五年记忆:税收立法稳步
  • 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推进税收事业又
  • 全国个税申报延至4月2日自行申报人
  • 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
  • 三部门有关负责人就新企业所得税法内
  • 逾五成公司将受惠于两税并轨
  • 应将农业税条例废止日设定为“农民节
  • 制止损害纳税人利益行为:今年反腐工
  • 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研发机构已达11
  • 企业所得税法为社会财富更公平分配提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所得税法》宣
  • 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座谈会 各方面人士
  • 海南国税全省“一级稽查”体制开始运

  • 百度主题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公司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通知
    日期:2003-11-7 文号: 财会[2003]32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的会计核算,提高证券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公司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以下简称“本制度”)。现予印发,于2004年1月1日起在证券公司施行。
      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本制度的证券公司,其执行本制度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处理,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正券公司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03]17号)规定办理。已于2003年按财会[2003]17号文件调账的证券公司,应自2004年1月1日执行本制度。
      证券公司执行本制度后,不再执行《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财会[1999]45号)。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转载此文件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评论 论坛 留言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