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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
日期:2003-1-1 文号: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 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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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本准则的目的是规范农业活动的会计处理、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

范围

  1.当以下事项涉及农业活动时,本准则适用其会计处理:

  (1)生物资产

  (2)收获时的农产品

  (3)本准则34-45段涉及的政府补助

  2.本准则不适用于:

  (1)与农业活动相关的土地(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不动产、厂场和设备》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第叨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

  (2)与农业活动相关的无形资产(见《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

  3.本准则只适用于作为企业生物资产收获物的农产品在收获时的核算,该时点之后适用存货和其他国际会计准则。因此,本准则不涉及收获后农产品的加工,例如种植葡萄的制酒商将葡萄加工成葡萄酒。虽然这种加工可能是农业活动自然和逻辑上的延伸,并且可能与生物转化有相似之处,但是这种加工并不包括在本准则所称的农业活动的定义之内。

  4.下表给出了生物资产、农产品加工收获后加工而得的产品的例子:

  生物资产      农产品收获后加工而得产品

  绵羊        羊毛 毛线 地毯

  人工林场中的林木  原木 木料

  农作物       棉花 茎果 棉线 衣服 食糖

  奶牛        牛奶 乳烙

  猪         宰杀后的猪 猪肉 肠 熏制火腿

  灌木        茎叶 茶叶 焙制的烟草

  葡萄树       鲜葡萄 葡萄酒

  果树        采摘的水果 加工后的水果

定义

有关农业的定义

  5.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含义为:农业活动,指企业对生物资产转化为可售生物资产、农产品或其他生物资产的生物转化过程的管理。农产品,指企业生物资产的收获品。

  生物资产,指活的动物或植物。

  生物转化,指导致生物资产质量或数量发生变化的生长、蜕变、生产、繁殖的过程。

  生物资产集群,指类似动物或植物的组合。

  收获,指农产品从生物资产上分离,或生物资产的生长过程的结束。

  6.农业活动包括了多种多样的活动。例如,牲畜饲养、林业、一年生或多年生物的收获、果树种植栽培、花木培植、水产养殖(包括养鱼)。各种农业活动存在有如下共同特点:

  (1)转化的能力。动物和植物能够进行生物转化。 
 
  (2)转化的管理。通过增强或者至少是稳定转化发生所必须的条件,管理能够促成生物转化的发生(例如营养、湿度、温度、地力和光照)。这种管理便农业活动与其它活动区分开来。例如,从未经管理的资源中收获(如海洋渔业和原始森林的采伐)并不是农业活动。

  (3)转化的计量。对生物转化带来的质量(遗传价值、密度、成熟期、脂肪层、纤维强度)变化和数量(产果量重量、立方米、纤维的长度或直径)变化的计量和监控成为管理的日常职能。

  7.生物转化产生下列结果:

  (1)通过以下途径资产发生变化:

  1)生长(动物域植物数量的增加或质量的提高);

  2)蜕化(动物或植物数量的减少或质量的退化);

  3)繁育(产生新的动物域植物);

  (2)产生农产品,如橡浆、茶叶、羊毛、牛奶等。

一般定义

  8.本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含义为:

  活跃市场,指具备下列所有条件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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