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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所在位置:首页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等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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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2-12-31 文号:计价[2002]2883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公安部: 你部《关于申请统一〈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台湾居民登陆证〉工本费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公边[2002]2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同意收取台湾居民登陆证工本费和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工本费的复函》(财综[2002]44号)的有关法规,经研究,现将《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等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www.zg1236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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