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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日期:2003-6-2 文号:财税[2003]125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交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天津、上海市市政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第一条的规定,对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申请的2003年度360辆设有固定装置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免税范围见附件),免税指标的使用期限为2003年12月31日,过期作废。办理免税手续时,申请免税的单位应出示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随车配发的“防汛专用车证”。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补缴车辆购置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应在次年2月份以前向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司上报实际免税车辆的型号、数量及免税额。

    附件:2003年防汛专用车免税指标分配表

     车型  猎豹  帕杰罗 速跑  丰田 小计    备注

    单位  CFA2030系列 CJY6470系列  3.0系列 4500系列 

     北京   4    2    6

     天津   3    1    4

     河北   11  8  5   24

     山西     3  5    8 含黄河水利委员会帕杰

        罗速跑3.0系列2辆。

     内蒙   8  1  9    3    21 含黄河水利委员会帕杰

      罗速跑3.0系列1辆。

     辽宁     4  3    3    10

     吉林   2  1  1    5    9

    黑龙江   1    1    1    3

     上海  1    1 含太湖流域管理局丰田

      4500系列1辆。

     江苏   2    2    4

     浙江   1  1  2    4

     安徽   4  3  2    2    11

     福建   1  3  3    1    8

     江西   6  4  4   14

     山东   6  6  10    4    26 含海河水利委员会帕杰

        罗速跑3.0系列2辆,黄河

       水利委员会帕杰罗速跑

        3.0系列6辆、猎豹

        CFA2030系列1辆。

     河南   1  5  7    1    14 含黄河水利委员会帕杰

       罗速跑3.0系列5辆、猎

        豹CJY6470系列1辆。

     湖北   3  3  2    4    12 含长江水利委员会丰田

        4500系列4辆。

     湖南   9  4  1    3    17

     广东   1    2    3    6

     广西   4  8  2    1    15

     海南   2   2

     四川   7  2  4    2    15

     重庆   3  1  2    1    7

     贵州   10  9  2    5    26

     云南   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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