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人事部、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2001年调整测绘系统测绘队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
热点新闻
  • 国家税务总局被评为十届全国政协提案
  • 二税合一 地方税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 陕西地税搭建上千个“帐篷办税厅”
  • 山东省滕州市地税局积极探索土地增值
  • 国家税务总局部署落实《工作规划》
  •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在陕西查看灾
  • 湖南曝光偷逃个税黑名单
  • 房企财务总监:新税法下整体税负将会
  • 今年一季度全国税收收入15102亿
  • 个税申报人数加速增长
  • 北京涉奥纳税人可享受办税专用通道
  • 温总理: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是中国必然
  • 国家税务总局:以税收政策支持保障性
  • 全国进出口税收工作会议提出夯实基础

  • 百度主题
     
     
    人事部、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2001年调整测绘系统测绘队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
    日期:2001-7-20 文号:人发[2001]76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测绘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1〕14号)精神,结合测绘系统测绘队的实际情况,现将调整测绘系统测绘队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工资标准办法  从2001年1月1日起,调整测绘队工作人员的职务(技术等级、等级)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一至三)。工资构成中因定部分调整后,活的部分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构成比例相应提高。 

     二、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增设测绘队管理人员二级职员职务岗位工资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二。  

    (二)测绘队新参加工作人员的见习期工资标准和初期工资标准相应提高。提高后的见习期工资标准和初期工资标准分别为:初中毕业生每月414元(含见习岗位津贴,下同),高中、中专毕业生每月431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454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477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500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535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592 元。

    转载此文件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评论 论坛 留言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