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五)
热点新闻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五)
日期:2001-6-30 文号:财库[2001]24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五)建立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建立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

  适当充实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人员。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专门负责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国库现金管理的具体业务,并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机构人员主要从预算单位现有财务人员中选派。

  (六)加强监督制约机制。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建立健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财政国库部门要定期对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相关业务进行内部审计;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加强对代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的监控,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办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监管作用;审计部门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促进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

  2001年由国务院确定几个有代表性的部门率先进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地方可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决定改革试点时间和步骤。

  在总结经验、优化和完善方案的基础上,2002年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

  暂未全面实施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部门和地区,可以对包括政府采购资金在内的一些专项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拨付。

  在率先改革财政资金支付方式的同时,相应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转载此文件

www.zg12366.com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