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三峡工程库区移民资金会计制度(九)
热点新闻
  • 商家拒开发票 打个电话当场就能解决
  • 中国和巴基斯坦两国政府间避免双重征
  •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国家机关第
  • 西安地税部门将曝光一些涉税违法案件
  • 中国启动税收杠杆拉动企业公益性捐助
  • 实施精品战略 税收科研成果丰硕
  • 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推进税收事业又
  • 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
  • 《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 国家对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所得税法》宣
  • 国家税务总局机构改革进入操作阶段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中国税务报社“
  • 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的形式和获取途径
  • 大批金融保险机构挺进广西“掘金”

  • 百度主题
     
     
    三峡工程库区移民资金会计制度(九)
    日期:2001-6-30 文号:财会[2001]52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第115号科目 对口支援经费拨款

      1.本科目核算移民管理机构按规定从利息收入中拨出的用于对口支援的款项。

      2.移民管理机构按规定拨出对口支援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移民管理机构累计拨出的对口支援经费。

      4.本科目应接接受拨款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16号科目 拨付所属移民资金

      1.本科目核算上级移民管理机构按三峡工程库区移民投资计划拨付给下级移民管理机构的移民资金。

      2.上级移民管理机构按规定拨出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移民管理机构累计拨出的移民资金。

      4.本科目按所属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21号科目 以工代赈管理费

      1.本科目核算移民管理机构发生的以工代赈管理费,包括运输、保管以工代赈券发生的费用。移民管理机构用以工代赈券兑换银行存款所发生的兑换差价也在本科目反映。

      2.发生以工代赈管理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

      3.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移民管理机构累计发生的以工代赈管理费。

      第131号科目 暂付及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移民管理机构发生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应收取的各种赔款、罚金、保证金以及其他有关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2.应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收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的应收、暂付款项,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41号科目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移民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2.移民管理机构收到上级移民管理机构拨入的移民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入移民资金”科目。实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移民管理机构按计划拨出移民资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移民管理机构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顶序逐笔登记,并结出账面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移民管理机构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移民管理机构应指定专人签发银行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出租、出借支票或将支票转让给别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准将支票交给收款单位代为签发。

    转载此文件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评论 论坛 留言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