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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下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计算机广域网络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日期:2001-6-14 文号:会协[2001]132号 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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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科学、有效地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计算机广域网络系统,促进网络系统安全的应用、高效运行,提高行业管理信息化水平,特制定《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计算机广域网络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计算机广域网络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有效地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计算机广域网络系统(以下简称行业广域网),促进网络系统安全的应用、高效运行,提高行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业广域网的主要功能是,通过中注协、地方注协及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网络信息传输,实现行业管理信息及时处理和信息资源的共同利用。

  第三条 行业广域网由中注协按照统一技术、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地方注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 硬件设备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机房管理制度

  1、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帧中继通信设备是行业广域网的关键设备,须放置计算机机房内,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2、计算机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机房。
  3、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4、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络、行业广域网的运行,建立档案,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

  第五条 计算机管理制度

  1、信息部或专职网管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2、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报废需经过信息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鉴定,确认不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申请报废。
  3、使用人员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异常,及时与信息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联系,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开计算机调换设备配件。


             第三章 软件应用管理


  第六条 应购买和使用的软件正版软件。任何人私自安装盗版软件,责任自负。

  第七条 对注册、考试及财务等业务数据应实行专人管理。软件使用人员应经过适当的操作培训和安全教育方能上岗操作。

  第八条 制定系统数据管理制度。对系统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设置系
统管理员岗位,对系统数据实行专人管理。


             第四章 网络管理制度


  第九条 地方注协迁址时,应及时到当地电信部门办理广域网络端口迁址手续,同时报中注协备案,确保系统运行稳定性、连续性。

  第十条 中注协统一分配行业广域网络系统IP地址和DNS域名服务,地方注协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地方注协应建立本单位计算机局域网络。

  第十二条 地方注协局域网络的运行由信息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

  第十三条 地方注协行业广域网出现故障,应及时向中注协报告,并协助搞好故障检测和维修。

  第十四条 行业广域网内与国际互联网的连接,经由中注协网络机房统一接口,地方注协不得从行业广域网内自行建立出入口,以确保网络内数据信息的安全。地方注协自行建立的国际互联网网站,必须与行业广域网物理断开。


            第五章 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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