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财政部关于印发2000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热点新闻
  • 黑龙江省国税局机关召开学习实践科学
  • 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管理办法出台
  • 交“特殊党费”可税前扣除
  •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
  • 新税法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成熟规范的
  • 陕西地税搭建上千个“帐篷办税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大连国税首次召开税收宣传工作会议
  • 以微笑换成效,以工作换合作,以诚意
  • 湖南曝光偷逃个税黑名单
  • 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向地震灾区捐款
  • 加息和取消利息税猜想再起
  • 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
  • 个税申报人数加速增长

  • 百度主题
     
     
    财政部关于印发2000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日期:2001-1-16 文号:财综[2001]2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便于各级财政部门了解和掌握全国性及中央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情况,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我部在《1999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基础上,根据2000年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和财政部、国家计委批准设立、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情况,编制了《2000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共计409项),现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同时,为全面掌握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情况,请各地编制截至2000年年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和政府,以及财政、物价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并将项目目录与软盘(用EXCEL汇总)于2001年4月30日前报我部备案。    附件(见右侧附表)

    转载此文件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评论 论坛 留言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