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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储蓄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
日期:2000-12-21 文号: 农银发[2000]146号 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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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行储蓄业务发展的需要,规范储蓄会计行为,提高储蓄会计核算质量,根据《储蓄管理条例》、《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基本制度》

、《中国农业银行出纳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总行制定了《中国农业银行储蓄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

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的计算。《储蓄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即1993年3月1日前)存入的储蓄存款,计息办法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关于凭证、登记簿使用。鉴于目前总行正在积极推广新一代综合应用系统,为减少凭证浪费,对储蓄专用凭证、专用登记簿暂不做统

一规定,各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沿用原有凭证。使用新一代综合应用系统按照总行统一规定执行。
  三、关于会计劳动组织。实行柜员制的分行按照《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综合应用系统有关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通知》(农银会〔1999

〕4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关于储蓄通存通兑的资金清算。本办法以省级分行为中心进行清算,但由于各行通存通兑范围及清算级次不同,各行可根据本办法的

清算原则制定实施细则。
  五、各行要抓紧时间做好人员培训和制度落实工作,尽快实现储蓄会计核算规范化和标准化。执行中如有问题,及时报告总行(财务会计

部)。附:中国农业银行储蓄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为规范储蓄业务发展,提高储蓄会计核算质量,根据《储蓄管理条例》和《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基本制度》、《中国农业银行出纳制度》及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一条 柜台业务
  (一)双人临柜、钱账分管、章证分管、账要复核、款要复点。
  (二)存款先收款后记账,取款先记账后付款,转账必须先办理转出方的业务,收妥款项后,再办理转入方的业务;当时记账,当日结账

,轧对平衡。
  (三)储户开户时必须使用实名存款;存取款时必须做到账折(单)见面(代收代付业务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储蓄存、取款(取息)凭条应由储户填写,各项内容不得涂改。
  (五)大额定期储蓄存款必须按规定使用特种存单。
  (六)大额取现(人民币为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外币为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外币,含1万美元)必须按照《加强金融机构个人存取款业

务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居民、非居民个人大额外币现钞存取款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关规定办理。
  (七)系统管理员授权后,操作员输入操作员代码及本人密码,进入业务处理系统;操作员临时离岗必须退出系统;输入密码时应实行回

避制度;密码必须保密,根据规定及时更换。
  (八)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权限分级管理制度,严禁操作员之间、系统管理员与操作员之间相互替代办理业务。
  (九)人员临时离岗必须将其保管的业务印章、个人名章、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账簿及现金入柜保管。
  (十)日间轮班,办理章、证、现金交接手续;人员调离,必须核对账款,办理交接,并删除代码,取消登录权。
  (十一)营业终了必须坚持当日结账,总分核对,做到日结日清,账账、账据、账实、账款、账表相符。
  第二条 重要空白凭证及印章管理
  (一)严格执行《中国农业银行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储蓄重要空白凭证人员不得兼管业务印章。
  (二)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严加管理,不得平级调剂;储蓄重要空白凭证必须使用表外科目核算,并以假定价格每份1元为单位记账。
  (三)使用重要空白凭证必须按顺序号,逐份销号使用;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应逐份登记,加盖“作废”章,作当日传票附件。
  (四)不得事先在重要空白凭证上加盖业务印章和经办员名章;严禁个人携带重要空白凭证外出。
  (五)每天营业终了,重要空白凭证和业务印章应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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