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财政部国库司关于取消部分机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2000年国债承购包销团成员资格的通知
热点新闻
  • 中国紧固件出口商要求欧盟放弃反倾销
  • 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有望上调至二千
  • 扎扎实实地做好2008年奥运税收工
  • 西安地税部门将曝光一些涉税违法案件
  • 2007年我国民营经济投资增长36
  • 国家税务总局:以税收政策支持保障性
  • 今年一季度全国税收收入15102亿
  • 商家拒开发票 打个电话当场就能解决
  • 关于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高级会计
  • 新排放标准实施大连金州区车购税出现
  • 个税改革拟年内启动综合税制欲出
  • 实施精品战略 税收科研成果丰硕
  • 企业所得税法修改更加符合中国经济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百度主题
     
     
    财政部国库司关于取消部分机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2000年国债承购包销团成员资格的通知
    日期:2000-8-30 文号:财库函[2000]18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2000年国债承购包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关于组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2000年国债承购包销团的通知》(财债函字[1999]731号)规定和《2000年记账式国债承销主协议》有关条款,国债承销团成员累计3次或连续2次未履行国债承销义务,财政部有权取消其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 
     广州市商业银行已连续3次未参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承销,根据上述规定,决定取消其2000年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财政部与其签定的《2000年记账式国债承销主协议》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转载此文件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评论 论坛 留言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