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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电子汇划业务联网传输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系统与资金清算系统直联后集中汇划的会计核算手续,总 行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电子汇划业务联网传输管理规定》和《中国建设银行电子汇划业务集中汇划会计核算手 续》,现印发你们。直联开通后,各行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汇划信息联网传输的管理,规范集中汇划的会计 处理,防范汇划资金风险。各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与总行联系。
附一:中国建设银行电子汇划业务联网传输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子汇划业务联网传输管理,规范汇划业务联网传输处理手续,防范电子汇划资金风险,依 据《中国建设银行电子汇划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和我行有关会计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电子汇划业务联网传输,是指会计核算系统与资金清算系统直联,电子汇划业务在汇出行、汇入行 (即汇划网点或集中汇划点)与资金清算部门之间实行联网传送。查询、查复等事务类信息相应比照汇划业务实 行联网传送。
第三条 通过联网传输的电子汇划信息与纸式汇划凭证具有同等的效力。汇出行、汇入行和清算中心(组) 均以电子汇划信息为依据进行账务处理。记账所需的汇划凭证、清单、清算日报表等,由各单位按核算手续各自 打印所需联次,并加盖相应转讫章或附件章。网络正常情况下,纸式凭证、清单、报表等不再相互传送。
第四条 会计核算系统与资金清算系统的直联可采取前台直联和后台直联两种方式。前台直联是指由城市综 转载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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