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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中央直属储备粮库项目工程结算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1999-11-9 文号:财基字[1998]580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建设银行,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中央直属储备粮库项目工程结算、决算的审核工作,合理确定粮库建设成本,严格控制粮库建设投资额,提高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粮库项目竣工验收做好准备,现就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央直属储备粮库项目工程结算、决算的审核应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会计制度规定,依据文件主要有: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储备局《关于加强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基字[1998]580号)、《关于严格控制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投资超概算问题的紧急通知》(财基字[1999]38号);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基字[1998]4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财会字[1998]17号)、《关于加强对中央直属储备粮库项目工程概预(结)算进行审核的通知》(财基字[1998]961号)、《关于印发〈财政部门委托审核机构审查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基字[1999]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填制说明》(财基字[1998]498号)以及《关于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单位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基字[1999]204号)等文件。

    二、中央直属储备粮库项目结算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对粮库项目审定价与概算价、送审价相比的增减原因作出文字说明。

    (二)对已建成的粮库实际仓容量进行计算、统计,与批复数不一致的需说明原因。

    (三)项目结算审查结果上报时,除文字材料外,审查表格一律按附表的格式要求统一填写上报,各接受委托的审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补充。

    三、中央直属储备粮库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审查决算报表是否真实准确。

    审查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性质、建设内容是否与批复文件相符,有无计划外工程和设备,有无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审查项目概算、预算批准数与实际投资数增减情况及增减原因,并做详细说明。竣工财务决算中“文字说明书”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有无虚假不实,掩盖问题等情况。

    (二)审查建设成本是否真实。

    根据批准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审查支出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对出现超支、乱挤乱摊成本、报废工程等情况的粮库项目必须说明原因。对交付使用资产情况要有详细说明。

    (三)审查财务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检查项目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及管理情况。对待摊投资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其他待摊投资等有关支出进行重点审核。

    (四)做好对账签证工作。

    审查竣工财务决算时,要做好中央直属储备粮库项目预算内基建资金存款的对账签证工作,确保数字准确无误,签证单格式参见附表六。

    (五)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报告书内容及要求:

    1.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报告书一律用A4纸打印,封面格式为“…粮库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报告书”,并注明需审查单位加盖印章。

    2.文字审核意见要客观公正。对审核数与原报数不一致的,要做详细说明。

    3.审核表格式见附表四和附表五,表中数字要填列完整,数字间平衡关系、勾稽关系要准确。

    对表格中无法反映的问题,如项目是否进行了招投标,材料是否进行了政府采购、项目是否落实了项目法人制,超概算的原因分析等,应着重进行文字说明。

    各审查单位对审查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可直接与财政部基建司联系,审查报告应统一按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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