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封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热点新闻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封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1999-7-26 文号:银发[1999]261号 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计委、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推动封闭贷款业务的发展,规范贷款管理,支持国有亏损企业的改革和脱困,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及有着法律法规,制定了《封闭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对封闭贷款管理中需要的外部配套条例,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落实,人民银行各分行和有关商业银行要及时与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系,取得其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封闭贷款管理,积极支持亏损严重的国有工业企业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逐步走出困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封闭贷款是指贷款人对因资产负债率较高、亏损严重等原因,按照正常条件不能取得贷款,但政府已决定救助的国有工业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
  本办法的贷款人是指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
  第三条 封闭贷款是商业性贷款,由商业银行自主审查发放。
  第四条 封闭贷款应遵循“封闭核算、购货鉴证、足额贷款、专户管理、保值分利”的原则。在企业采购、生产、库存、销售整个环节中资金能够封闭运行,贷款本息能够按期归还,企业生产能够循环周转。

     第二章 贷款条件
  第五条 申请封闭贷款的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亏损严重,按《贷款通则》法规的条件难以获得贷款,但政府已决定救助并有贷款人认可的具体救助方案的(本办法所指政府为县级及县以上人民政府);  (二)企业部分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订单;  (三)该企业对这部分产品能够实行封闭核算,做到供、产、销单独记账,成本费用单独核算,效益利润单独反映;  (四)产品符合“购货鉴证”要求,具有购货方银行签发的信用证、承兑汇票或贷款人认可的其他付款承诺;  (五)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等条件。

     第三章 贷款程序
  第六条 借款人申请封闭贷款应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申请书;  (二)政府救助方案的正式文件及落实情况;  (三)该产品的名称、产品的销售记录及产品成本、费用、盈利等明细账目;  (四)购销合同、银行签发的信用证、承兑汇票或贷款人认可的其他付款承诺;  (五)产品封闭核算的具体操作方案和遵守封闭贷款管理的保证意见书;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七条贷款人接到书面申请报告后,应立即对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人要对企业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企业贷款实施封闭运行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原则上应在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正式答复企业。经贸委可向有关商业银行推荐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由商业银行自主审查。
  第八条对获得贷款承诺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落实封闭贷款的各项条件。对获得贷款承诺的企业进行资产、抵押物和担保评估所收取的各项费用,实行减半征收;如企业此前进行过类似评估并可以提供合法评估报告,且在评估报告有效使用期内的,原则上不得要求企业另行评估或另行收取费用;对企业进行资产清查、评估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土地登记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行政性收费,有关部门一律免收。
  第九条 对已具备封闭贷款条件的企业,贷款人要与企业签订“封闭贷款协议书”,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第十条 对已具备封闭贷款条件的企业,贷款人应根据企业产品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要按照以销定贷原则,对其产品整个生产销售过程中合理资金需要提供贷款支持。
  第十一条 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法规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

     第四章 贷款的运行与管理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为企业开立封闭贷款结


   第1页   第2页

www.zg12366.com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