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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财政监督统计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日期:1998-6-30 文号:财监字[1998]216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切实搞好财政监督统计工作,规范财政监督统计行为,保证财政监督统计数据和资料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财政部财政监督司制定了《财政监督统计工作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监督统计工作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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