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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
    日期:1999-12-18 文号:国办发[1999]101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查看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和中编办《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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