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中国进出口银行电脑会计核算业务稽核试行办法
热点新闻
  • 深圳地税局推出税收知识网络游戏
  • 注册税务师行业制度建设稳步推进
  • 中国税务报:四川地震灾区出口退税有
  • 环保和税收部门拟推出环境税
  • 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布会实况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解读
  • 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3
  • 国务院清理现行行政法规 92件被废
  • 中国财长呼吁维护世界经济和金融市场
  • 新华社:财政部部长谢旭人阐释中国未
  • 关于上海市2008年度全国高级会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出版十周年纪
  • 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研发机构已达11
  • 泰兴市国税局实施“局村挂钩”支持新

  • 百度主题
     
     
    中国进出口银行电脑会计核算业务稽核试行办法
    日期:1997-9-1 文号: 进出银稽发[1997]第240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我行应用电脑处理会计核算业务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使会计核算准确、及时、真实和 完整,减少差错,防止舞弊和违法行为,提高电脑会计核算质量,充分发挥稽核工作的作用,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
      第二条 稽核依据:我行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稽核工作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章 制度。
      第三条 稽核人员以法稽核,有权调阅电脑程序的有关资料和电脑储存的各种数据信息,查阅会计原始档案 。
      第四条 稽核的主要任务:
      (一)参与审查电脑处理会计核算业务的系统分析、程序设计、测试鉴定和验收工作。
      (二)对电脑硬件和软件系统的安全性和合法性进行稽核。
      (三)对电脑操作和电脑处理会计核算业务的情况进行稽核。
      (四)对电脑核算系统的内部控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稽核。
      第五条 稽核方法:
      (一)运用手工稽核方法对从电脑系统外部得到的各种数据、资料进行稽核。
      (二)运用稽核软件,对各种会计数据、资料进行稽核。
      (三)运用现有的电脑会计核算系统、控制流程进行稽核。
      第六条 稽核部门对电脑处理会计核算业务进行稽核后,应及时写出稽核报告;发现违章操作和其他违规行 为,应督促被稽核部门及时纠正;发现舞弊及违法行为,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二章 电脑会计系统内部控制和管理的稽核
      第七条 应用电脑处理会计核算业务的部门,是否建立健全电脑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
      第八条 是否坚持软件人员不得兼任操作员,操作员不得参与编制及其他方式接触有关软件的原则。
      第九条 是否执行明细核算与综合核算相互核对、相互制约的原则,日终现金科目发生额、余额与库存现金 登记簿是否相等,电脑输出的传票总张数与当天实际传票总张数是否相等。
      第十条 会计主管人员和操作员的密码,是否根据权限大小,实行级别管理,相互之间是否严格保密,做到 职责分明,相互制约。是否有错误密码企图进入系统的记录。
      第十一条 操作员是否在本人负责的业务范围内按规定进行操作,并遵守保密纪律,离开终端时,是否将终 端退到初始状态。非操作人员不得上机操作。非营业时间加班,是否经有关领导批准,有无擅自修改变动程序或 数据。在非正常情况下,启用修改原始数据的程序,是否经过主管人员逐级批准。
      第十二条 是否对电脑使用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电脑发生故障或停电等电脑不能正常工作 时,是否按账户严格控制余额,确保受理凭证无误,防止发生存款账户透支。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登记制度。是否设立和认真登记开、销户登记簿,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领用和销号 登记簿、挂失登记簿、电脑运行日记,是否有人经常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电脑打印输出的有关凭证、分户账、总账、余额表、科目日结单及各种报表是否注明操作人员代 码,加盖有关人员名章,及打印份数、日期,并按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整理、装订、归档,由专人保 管。打印作废的账表是否经有关负责人确认后,集中销毁。
      第十五条 保存电脑应用程序以及数据的磁带、磁盘等磁性媒体,属于重要会计档案,是否按会计档案的规 定进行保管以及根据磁介质记录的保存期限,定期进行复制,并注意保管环境,以免被强磁干扰破坏。
      第十六条 对保存期内的有效记录盘带,是否按制度经常进行检查。查询或调阅有关资料,是否做到有审批 、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七条 电脑机房是重要场所,是否注意保护环境卫生,是否注意设备、线路、管道的维护与保养,确保 机房无水火灾隐患。非机房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机房。
    第三章 电脑处理会计核算业务的稽核
      第十八条 操作员启动电脑,输入自己的密码时,此时其他人是否回避。输入的核算数据是否换人复核。
      第十九条 会计凭证是电脑处理核算业务的依据。柜台人员(包括经办和复核)是否认


        第1页     第2页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评论 论坛 留言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