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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的通知
    日期:2000-2-17 文号:银发[2000]58号 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查看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北京、重庆外汇管理部,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国家税务局,各外贸中心,各有关总公司:

      为贯彻《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中扶优限劣的精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订了《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况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接到本通知后,立即转发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外汇局备分支局、各地外经贸部门及各地国家税务局。
      特此通知。
      附件: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点击右侧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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