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动会计理论研究促进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日期:1996-2-9 文号: 外经贸计财字1996年第54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本部直属事业单位,各外贸中心,各商会、协会、学会,各总公司: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会计理论研究促进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财会字[1996]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外经贸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1988年外贸体制改革以来,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企业单位和财会人员,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使外经贸会计理论研究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极大地推动了外经贸财会工作和外经贸事业的发展。在当前我国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重要时期,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有目标、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会计理论研究,对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工作体制,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对此要予以充分认识,要在进一步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外经贸会计的改革与发展问题,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理论研究,使外经贸会计工作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要重点开展以下方面的研究:(一)外经贸宏观管理与外经贸会计管理体制关系;(二)外经贸企业“转轨变型”问题;(三)外经贸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会计改革;(四)外经贸行业会计监督;(五)外经贸会计人才培养与会计教育;(六)会计发展的新领域。
三、进一步把会计理论研究与会计实践结合起来,使会计理论“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为会计实践服务,促进外经贸事业的发展。
四、进一步开拓会计理论研究的方式和渠道,积极探索开展会计理论研究的方法和路子,调动广大会计人员开展会计理论研究的积极性,促进会计人员素质和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
五、进一步支持和加强各级外经贸会计学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学会在开展会计理论研究中的组织、推动作用。各级外经贸会计学会要进一步加强会计理论研究的组织与交流,大力促进理论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做到理论研究为会计改革与发展服务。
附 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会计理论研究促进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财会字[199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公司、行业总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财务部:
为了贯彻《会计改革与发展纲要》,推动我国会计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促进会计改革的深化和会计事业的发展,经全国会计工作会议研究讨论,我部制定了《关于推动会计理论促进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会计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现将实施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重视、加强会计理论研究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对会计理论在会计改革与发展中的指导性作用的认识,切实从观念上、行动上重视和加强会计学会建设,充分发挥会计学会在开展会计理论研究中的组织、推动作用。
二、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会计理论研究。各地区、各部门的会计管理机构和学术组织要结合当地实际,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纲要》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会计理论研究的科研规划,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分期分批地组织开展好会计理论课题的研究。
三、要改革会计理论研究方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不唯书,不唯上,认真贯彻好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注意会计理论研究的群众性和多样性,充分调动会计理论研究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等的积极性。
附 关于推动会计理论研究促进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我国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已经全方位地进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计模式转变的关键时期。纵观近年来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成就,是同必要的理论准备与支撑分不开的。但在某些领域,理论研究仍滞后于形势发展需要。为实现我国会计模式顺利、有序地转换,充分发挥会计在维护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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