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计算办法(试行)
热点新闻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计算办法(试行)
日期:1992-12-1 文号:1992价费字496号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一、计算项目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验的收费计算项目包括:
  材料费、水、电、燃料费,检验用房维修费,仪器设备折旧费,仪器设备维修费,管理费六项。
  (一)材料费(低值易耗品)
  原值500元以下,使用寿命不超过一年者均列入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一次性使用的一次摊入成本,多次使用的可分期摊入成本。
  材料费=消耗材料+低值易耗品分摊费用。
  (二)水、电、燃料费
  水电燃料费是指在检验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油、煤气、煤等费用,但不包括公用采暖、照明等能源费用。
  (三)检验用房维修费
  对检验工作用房的修缮、维护费用,按实际支出分摊计入。
  (四)仪器设备折旧费
  原值大于500元,使用寿命一年以上,用于检验的仪器设备(包括自制的仪器设备),但不包括闲置未用的仪器设备以及不属于检验用的仪器设备。

转载此文件

www.zg12366.com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