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编制综合财政信贷计划的报告的通知(二)
热点新闻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编制综合财政信贷计划的报告的通知(二)
日期:1983-3-3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通知 发文单位:
查看正文

   二、综合财政信贷计划的内容、作用和编制原则。

  综合财政信贷计划,包括国家预算收支计划、国家信贷收支计划和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

  编制综合财政信贷计划的作用在于:

  ㈠了解和掌握全社会的资金来源,有利于把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结合起来,把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结合起来,把人民币资金和外汇资金结合起来,综合平衡,充分发挥各种资金的最大效益。

  ㈡有利于指导各单位自有资金和银行中短期设备贷款的使用方向,避免盲目扩大基本建设规模。

  ㈢有利于统筹规划老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各种资金,使之更好地促进现有企业的技术进步,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提高质量,增加品种。

  ㈣有利于检查建设资金同建设物资是否相适应。

  编制综合财政信贷计划,不是要改变现行的分配政策,把各项资金都拿到国家手里进行统收统支,而是要坚持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

  统一计划,就是要对各种资金的来源及其使用方向进行预测,

根据国家的建设方针和物资供应的可能,引导各种资金的使用,使之相互协调,而不致发生冲突和造成比例失调。

  分级管理,就是坚持现行的资金分配政策,资金的渠道和使用权不变,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发挥各地方、各部门和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合理地使用机动财力。

转载此文件

www.zg12366.com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