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中有关工作分工的通知
热点新闻
  • 海南国税内网门户在全省国税系统正式
  • 财税信息频道CS版
  • 国家统计局工业数据传递经济运行四大
  • 扎扎实实地做好2008年奥运税收工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从2008年9
  • 福建省、福州市两级公安、国税、地税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企业所得税法》宣
  • 让税收知识和法律之光照亮学生
  • 总局积极部署全国税务系统开展抗震救
  • 新排放标准实施大连金州区车购税出现
  • 个人证券账户资金免征利息税
  • 南京地税携手灾区学生共度税收文化夏
  • 京华时报:北京公布奥运期间机动车减
  • 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座谈会 各方面人士

  • 百度主题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中有关工作分工的通知
    日期:2004-6-17 文号: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单位:教育部办公厅

    查看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中有关工作分工的通知

    教基厅[2004]9号


    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将“落实《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落实《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工作分工

                            二00四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落实《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
               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工作分工

      为把《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现就当前需要做好的有关重点工作分工如下。

      一、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
      1.2004年7月初,教育部党组召开关于进一步动员教育系统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以下简称中央8号文件),广泛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的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动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利用暑假组织广大干部教师集中开展学习和讨论,全面部署教育系统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的有关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厅、政法司、基础司、师范司
      2.为便于干部教师学习和讨论,教育部将把中央8号文件、中央文明委相关文件、中央领导同志讲话以及教育部学习中央8号文件的有关文件在2004年6月底前汇编成册,供广大干部和教师学习使用。
      责任单位:办公厅、人教社
      3.围绕学习中央8号文件和教育思想大讨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
      责任单位:办公厅、教育电视台、教育报刊社
      4.督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04年7月底前报送本地区开展学习讨论工作的计划方案;于9月中旬报送开展学习、讨论活动的情况。
      责任单位:基础司

      二、开展以学习中央8号文件为主要内容的干部教师培训
      1.2005年7月前,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各省级教育厅长(教委主任)、计划单列市教育局长培训班,时间3-5天,人员50人;举办省级、计划单列市德育处处长或基础教育处处长、教研室主任培训班,时间5-7天,人员100人;对原已纳入计划的地(市)和县级教育局长班的培训内容进行调整,突出对中央8号文件内容的学习培训,每期为3周,2004年下半年和明年上半年共举办4期,其中地(市)级教育局长班每期100人,县级教育局长班每期200人。
      责任单位:人事司、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调整培训计划,做好培训工作。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对地(市)、县级教育局长的培训,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培训。2004年7月初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报送培训方案。在3—5年中将所有中小学校长、教师轮训一遍。年内将组织一次落实情况的检查。
      责任单位:师范司、人事司

      三、围绕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1.针对当前较为突出的单亲家庭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子女”的教育问题和校园侵害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等问题,依托有关科研部门开展深入的调研,提出政策建议。
      责任单位:中央教科所等有关科研部门、基础司
      2.继续开展对解决进城务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zg12366.com 打印 保存 讨论
    评论 论坛 留言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